第四个是角球准确度高。在经过了打边路,小范围配合和打对方腿以后,我们终于博得一个角球。中国队高大的队员往对方禁区里一站都高出半个头,好,有戏。只见我方发角球队员气定神闲,高瞻远瞩,在人群里找半天,这时候对方门将露了一下头,哟,就找你呢,于是一个美丽的弧度,球落点好得门将如果不伸手接一下的话就会被球砸死,对方门将迫于自卫,不得不将球抱住。
此后有谁对我说枪骑兵的任何坏处比如说不喜欢它屁股上三角形的灯头上出风口什么的,我都能上去和他决斗,一直到此人看到枪骑兵的屁股觉得顺眼为止。
我深信这不是一个偶然,是多年煎熬的结果。一凡却相信这是一个偶然,因为他许多朋友多年煎熬而没有结果,老枪却乐于花天酒地,不思考此类问题。
于是我的工人帮他上上下下洗干净了车,那家伙估计只看了招牌上前来改车,免费洗车的后半部分,一分钱没留下,一脚油门消失不见。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但是也有大刀破斧的球员比如说李铁,李铁最近写了一本书,叫《铁在烧》,意思是说我李铁正在发烧,所以最容易大脑一热,做出让人惊叹的事情,所以中国队的后场倒脚一般都是在李铁那里结束的。大家传来传去,李铁想,别啊,这样传万一失误了就是我们后防线的责任啊,不如直接把球交给前锋线,多干脆,万一传准了就是欧式足球啊,就是贝克汉姆啊,于是飞起一脚。又出界。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我刚刚来北京的时候,跟朋友们在街上开车飞快,我的一个开黄色改装车的朋友,是让我们这样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一直能从我看来不可能过去或者过去会让后面的车骂的空档里穿过去,他在街上飞车很多年从来没有追过别人的尾倒是被别人追过几次尾。另外有一辆宝马的Z3,为了不跟丢黄车只能不顾撞坏保险杠要等三个月才能有货的风险,在街上拼命狂开,而且此人天生喜欢竞速,并不分对手等级,是辆面的或者夏利也要全身心投入。另外有一个本田的CRX,避震调得很矮,恨不能连个不到五度的坡都上不去,并且经常以托底为荣,最近又加入一个改装很夸张的黄色捷达,此公财力不薄,但老婆怕他出去香车美人地风流所以不让他换车,所以天天琢磨着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车开报废了,加上最近在广东私自装了一个尾翼,貌似莲花,造型婀娜,所以受到大家的嘲笑,不得不把心爱的莲花尾翼拆除,所以心中估计藏有一口恶气,加上他的报废心理,所以在街上也是不顾后果,恨不能在路当中的隔离带上开。面对战斗力这样充足的朋友们,我是最辛苦的,因为我不认识北京的路,所以不得不在后面狂追怕迷路。
我的特长是几乎每天都要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磨蹭到天亮睡觉。醒来的时候肚子又饿了,便考虑去什么地方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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